制国用副使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皇帝的命令称诏制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命为制,令为诏。”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权臣放纵,矫称诏制。”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五载(746)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,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。代宗永泰元年(765)以后常以京兆尹兼,代宗大历五年(770)停,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
官名。明置,为御茶房长官,掌供御药酒、瓜果,及进御膳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①清朝州同之别称。②州衙佐贰官,与州长史同掌统州僚,纪纲职务。唐上州为从五品下,下州为从六品上。官名。唐代州的长官称刺史,其佐官有别驾、长史、司马,或都置,或置其一二,中叶以后,多置司马。上州为从五品
官署名。三国魏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掾。西晋初不置,杨骏太傅府增设,长官为属,司马伦相国府又加设掾。西晋末,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亦设,长官为参军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为相府诸曹之一,掌车,其长官为掾。西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糌巴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,简称“主客司郎中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郎中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设满郎中。后定制为三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