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盟长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。清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每盟设一人。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。清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每盟设一人。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正六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司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刺中士以佐其职,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司刺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军队中的先锋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六号: “阳州左、右先司马。”
官署名。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)置。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,各库务支给物品后,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,置籍登记,以防欺弊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凡内廷向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、罚俸处分者,准予本人所得加级、纪录抵销。有加级,则抵销其降级; 有纪录,则抵销其罚俸。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,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,可抵销降二级。纪录一次,可抵销罚俸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,以及南北朝、隋、唐前期之高昌国置。高昌国其官掌传达敕命、司察群臣,地位高于侍郎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天授二年(691)始于诸卫置,员各五人,正八品下,为四色官之一; 东宫六率各置二人,从八品下。肃宗乾元二年 (759),北衙六军亦准诸卫置,员额、品秩皆同。宋初仅存其空名,未尝除授,神宗
见“教务提调”。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教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学校教务事宜。
官名,即代理新都相。时王莽为新都侯,新都相,即王莽侯国之相。“守”,见“守”条2,即“守兼”之义。“始莽就国,南阳太守以莽贵重,选门下掾宛孔休守新都相。”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,参看“守”、“守兼”条。
公人名。宋置,即“祗候典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