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都纪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,为道纪司之副长官。府各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,为道纪司之副长官。府各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大历二年(公元767年)诏举,杨膺及第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均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吏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总领”。为盛京三陵(永陵、福陵、昭陵)官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属官,佐大司空卿、小司空上大夫掌府务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宋朝礼部所属机构,掌印造、保管度牒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拽刺军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