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理员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于审刑司置,三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审刑司左详议”。
爵名。晋武帝泰始三年(267) 改宗圣侯置,奉孔子祀。南朝陈亦置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及十六国后赵皆置。典刑狱。官名。见“公府理曹”。
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春官府长官,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,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。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
①古代对南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呼。《后汉书·宋均传》: “蛮夷震怖,即共斩其大帅而降。”《宋书·夷蛮传》: “世祖大明中,合浦大帅陈檀归顺,拜龙骧将军。”②清朝对总督、巡抚的尊称。1、对少数民族军事头领
县门下吏名。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、簿书的记室,相当于一个曹。其吏员有主记掾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。此外又有记室史、记室书佐、主记书佐,而主记、记室均为主记
官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置为翰林院属官。正七品。十四年革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代武散官从六品上授武义将军。元代武散官从五品上授武义将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六品上,元沿置,升秩为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