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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奏辟

    即“辟差”。宋代授予官吏差遗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见该条。

  • 天文博士

    官名。隋朝太史曹属官,置二员,正八品,掌教习天文气象。唐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省。伎术官名。隋秘书省太史曹所属,掌天文观察伎术,并以其伎术传授天文生。

  • 大理院刑科第三庭

    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
  • 印信

    参见“印”。

  • 鼎甲

    科举考试中经会试、殿试取中一甲进士及第者。共三人,即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有如三足鼎立之意。故名。明清时科举考试殿试一甲仅三名,分别以状元、榜眼、探花为称。因一甲只有三名,犹鼎之有三足,因称一甲为鼎甲。

  • 左军巡判官

    见“军巡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属开封府,分左右军巡判官,皆掌京城争斗的推问审判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
  • 集贤殿书院侍讲学士

    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之,以质史籍疑义。

  • 护田校尉

    官名,汉置,掌保护西域屯垦。《居延汉简》甲乙编释文:“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。”

  • 散县子

    爵位名。北齐置, 秩从四品,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,开国县男之上。

  • 给舍

    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