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财政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毳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出任官职者的谦辞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摄官承乏。”
官署名。明置,掌织染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也写作“王庭”,即帝王视政的殿廷。参看“王庭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宫官。掌长宁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设侍中等职。
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。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,还有临时特察之制。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,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,一般地察举非法、冤狱和教化,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,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~1085)改制后置,隶中书、门下外省(后改称中书、门下后省),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。
官名。吐蕃官,赞普近侍官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,始于国子学、四门学置,员四人,掌佐博士、助教讲授学业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于国子监置,以京朝官充任。仁宗皇祐(1049—1054)中定置八人,每员各专一经。掌以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