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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珍

① 官署名。原为尚书省全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此称,郎中更名司珍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② 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正六品,属尚功局,掌珍宝钱货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归其职于宦官。


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。属尚功局。掌珍珠金玉宝货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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