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“朝庭”。①帝王议政之所。《论语·乡党》:“其在宗庙朝庭,便便言,唯谨尔。”邢昺疏:“朝廷,布政之所。”②指天子。《后汉书·王允传》:“朝廷幼小,恃我而已。”李贤注:“朝廷,谓天子也。”1、天子皇
儒臣向皇帝讲授经史之制度。汉成帝时,曾召郑宽中、张禹朝夕至金华殿,讲说《尚书》、《论语》。北魏孝武帝复延公卿学官于显阳殿,命儒臣讲《孝经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大戴礼》。至宋朝始成定制。宋太宗曾以著作佐郎吕文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旧仪》说:“太子家令狱,治太子属官太子太傅也。”东汉废。
官名。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,置令及丞。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,并改名为典厩署,有左、右驳阜二厩。加置主乘、司库、司廪官。唐沿置,改属太仆寺。见“典厩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理辽阳府事。
见“太仆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太仆少卿,北齐称太仆寺少卿,为太仆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官名。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。正七品以供差遣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。官名。元代于中书省、六部、院司、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,员额若干人,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。明清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仓参军事”。
都水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始置,正五品,寻改名都水少令。唐朝罢。辽朝复置,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于都水监、都水外监各置,从五品,参掌监务,兼管漕运。元朝都水监一员,置正五品。又有行都水监,亦置少监
官署名。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、翰林供奉,掌撰拟诏旨,批答表疏,开元二十六年(738)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,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,专掌机要诏命,职权甚重。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,虽非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