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税
官名。参见“正税务司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正税务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
宋朝职役名。包括县吏人、公人,如前后押司、录事、前行、后行、贴司、书手等,分领各种实际事务或杂事。宋代职役的一种。包括吏员与公人,吏员初有押司、录司、录事史、佐史,后又有职级、推司、典书、副典书、手分
官名。① “经略使”简称。②明置,为朝中派出总制一方军务的重臣,称经略某地或某军务,后渐成官名。始于永乐十年 (1413) 侍讲杨荣经略甘肃。多以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等官出任,权力极大。清初曾沿置,中叶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以京城西旧染院为夏州蕃驿,属鸿胪寺。后改称都亭西驿,掌接待河西蕃部贡奉使者。设管勾二人,以诸司副使以下至三班使臣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都亭西驿及管干所,属鸿胪寺,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延昌宫军民之政,延昌宫长官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。或称提点仓场司、提点仓草场所、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、都大提点仓场所等。掌开封各粮仓、草场粮草积储、出纳等事务。设监官二人,以閤门祗侯以上充任。真宗时,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,以朝官、诸司使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掌制造甲胄,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虞部司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虞部郎。官名。隋尚书省工部有此官,掌山泽苑囿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长者。初定三年,后改一年,到期上选。计有清黄一百名,写诰四十名,续黄五十名,清军四十名,天财库十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