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敦大
即“河吞大”。
即“河吞大”。
官名。宋初有内衣库副使,后去“内”字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大中祥符二年 (1009),改尚衣库副使。
官名,汉置,为丞相属吏。丞相府分曹办公,每曹长官为掾,掌曹事,副长官为属,佐掾掌曹事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其父为丞相掾,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……后为丞相掾,复擢好畤令。”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见“两京诸市丞”。
1、陪臣。诸侯为天子之臣,诸侯的大夫,对天子称“陪臣”。意思是“侯的侯”。2、指子男。战国时楚国爵位子男共一爵,故称重侯。《楚辞·大招》:“三圭重侯。”注:“重侯,谓子男也,子男共一爵,故言重侯也。”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行军都押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负责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、改设印务参领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常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仁宗康定元年(1040),令兼领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即劝农掾史。汉朝郡县所属职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汉朝郡县各署掾史,县府五官为廷掾,监乡五部,春夏为劝农掾,秋冬为制度掾。官名,即廷掾,汉置,为县令的佐吏,掌劝农民种地养蚕,督课农事。《后汉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