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检察分厅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“地方检察厅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“地方检察厅”。
官名。汉朝置,郡府属吏。本名督邮书掾(或谓督邮曹掾),省称督邮掾、督邮。主要职掌除督送邮书外,又代表郡守督察诸县、宣达教令,兼及案击盗贼,点录囚徒,催缴租赋等。守相自辟,秩六百石,其权甚重,有“督邮功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宣布教化等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:“及吴孙权时,遣宣化从事朱应、中郎康泰通焉。”州分职吏名。三国吴置于交州与广州,掌宣扬德化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说:“汉……置日南郡。其檄外诸国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祝令”,西汉置,雍县五畤祭祀时掌迎送神、读祭文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畤”条。
官名。秦置,属典客。入汉因之,初属少府,中属中尉,后属大鸿胪,有丞。主管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。东汉省,但令郎治之。官名,汉置,掌诸郡在京师之邸。有丞。初属少府,后属中尉,再后属大鸿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正五品。
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。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,是为立僧官之始。南朝宋亦置僧正,梁置大僧正。唐、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,掌众僧事。辽朝上京、燕京设僧录。金朝路设僧录、僧正,州郡设都纲,县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匡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匡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匡人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司过失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祝祷之事而熟悉商朝礼法的官吏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商祝袭祭服褖衣次”。郑玄注: “商祝,祝习商礼者。”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