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威将军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
官名。三国两晋诸公、军府皆置长史,为幕僚之长。府主出征,则权置留府长史,掌留守府事。《三国志· 徐奕传》: “太祖征孙权,徙为留府长史。”《后主传》: “以丞相留府长史蒋琬为尚书令,“总统国事。”官名
官名,也省称都水掾,西汉属卿,东汉改属郡国,掌水利河渠诸事。
见“商部左参议”。
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。其建置沿革及品秩同右卫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都指挥使三人,副都指挥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各二人,照磨一人,令史七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一人;镇抚二人。所辖有行军千户所十翼,守城千户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
官名。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,地位在院使之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下军之统帅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设将、佐。
①官府公文之一。诸司相质,其制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刺,即刺举之。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,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。②常用文书之一。官员互谒,以此通报。
官名,掌刑狱。汉朝崔骃《大理箴》:“理臣司律,敢告执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