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庖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主管供给食用牲畜的事务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典庖中士,正二命,典庖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前所用围屏、摆设器具之事。明初设之,乃总管内府之称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复设,专办御用器具,设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。下设左、
官署名。掌铨选档案文书。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下属机构,高宗总章二年(669)置,因在选曹之南,故谓此名。分由吏、兵部员外郎一人掌判曹事,每岁选人,有解状、簿书、资历、考课,必由其核实。宋初沿置,以考核选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造内外局分印合、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、亭帐之物,和三国生日等礼及织染文服两署金钱。其佐官有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辽官名。南面官,秘书监官员,在丞下,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宁夏护军使”。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,掌文词、翰墨供奉之事。
官名。明代于京师崇文门、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,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《隶释》五东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录事掾,位次主记掾;晋代郡府置录事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