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宰相
官名。回纥官,置六人。
官名。回纥官,置六人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。位招讨使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朝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仅四川设一员,正六品。位次招讨使,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清初沿置
官名。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。互指行马,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。”宿,谓守卫者;互,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;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释教总制院长官,例由国师推类,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。
官名,秦置,汉沿置,为将作少府副长官。佐将作少府治宫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,有两丞、左右中候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
元朝吏职。掌监视省事,设二员,有中书令则置。
监狱名。唐置,见“河南府狱。”
官名。提督学政的别称,又称学台。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左推、右推、寺案、知杂、检治五案,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。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罢,以其事归户部。绍圣二年(1095)复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