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舍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州学行三舍法,每年贡其上舍、内舍生一至二人,升补太学外舍、内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太学外舍并归辟雍。南宋重建太学后,复置。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州学行三舍法,每年贡其上舍、内舍生一至二人,升补太学外舍、内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太学外舍并归辟雍。南宋重建太学后,复置。
唐代教练宫廷歌舞艺人的机构。中宗时设在长安光化门禁苑中,有广场,兼可拔河、打球。见《旧唐书·中宗本纪》。玄宗时改设在蓬莱宫侧的宜春院。分设男女两部,选乐工三百人,宫女数百人于梨园教授乐曲。玄宗懂音乐,
官名。汉代公车司马令的属官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有“故公车大谁卒”的记载。颜师古注:“大谁者,主问非常之人,云姓名是谁也。……大谁本以谁何称,因用名官,有大谁长。今此卒者,长所领士卒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。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,秩正五品,掌纠正同级审判,监督下级检察厅,下设检察官五人,秩正六品,典簿(从七品)、主簿(从八品)、录事各二人
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玉府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掌保管王的金玉、玩好、兵器、车辆、旗帜、彩色绸缎及一切珍贵的物品。王者掌赐臣民的财物,由玉府供应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玉府上士,正三命;玉府中士,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县之长官。正七品。管所属之县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广西省置四人:百色厅属上林一人,庆远府属忻城一
官名。即“总督漕运总兵官”。官名。明永乐间仿元代海运万户府之制置漕运总兵官,以武臣总漕务。宣德中或遣侍郎、都御史等官督运,不常置,漕务实际上总领于漕运总兵官。景泰中始改设漕运总督,仍与总兵、参将同理漕
选官制度。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,召纳臣民应对,谓之策问,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舂碾粮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