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阶名。命,官阶。周代官阶自一命至九命,一命为最低一级的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党正》:“一命齿于乡里,再命齿于父族,三命而不齿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。州属官,掌文教,不常设。三国蜀、晋朝、南齐均曾置。南朝宋郡府亦有置者。官名,汉置,为州刺史(牧)的属员,掌文教,不常置。其后,三国蜀、晋置。南朝宋、齐也置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置于集贤院,备皇帝咨询。秩正九品,员额不限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。
旧指官署外门。清朝习惯上专指督抚官署。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掌皇都建造事。太祖神册三年(918) 城皇都,以礼部尚书康默记充版筑使。
官名。北齐置,领左右府长官,后于其上置领左右大将军,遂降为次官。从三品。隋初沿置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次官,员各二人,佐大将军掌府事,从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领左右府的长官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尚书省并入枢密院后,厅房即主工部事。《辽史·国语解》: “厅房,即工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