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合众官共谋政事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官联,以会官治。”郑玄注: “官联,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,则六官共举之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纹锦总院长官,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吏名,东汉置,掌刑狱文书。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熹平二年,(太守尹)端坐讨贼许昭失利,为州所奏,罪应弃市。儁乃羸服间行,轻赍数百金到京师,赂主章吏,遂得刊定州奏,故(尹)端得输作左校。”
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。凡因亲属处以极刑,或老疾不赴任所,或本人犯有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,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,均以事故谪免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
官名。北齐置细作署,掌精美器玩的造作。属太府寺,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
见“元兴营缮都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司天台,掌漏刻(计时器)设二十五人。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。掌调壶漏,报时报更。遇祭为祀、朝会、营建等,则择选吉日。设有五官挈壶正、五官司晨、博士、天文生、阴阳生等,分掌各事。明清钦天监分
官名。见“司宾寺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少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