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相
官名。①西周置。掌王家政之官。《逸周书·祭公》: “汝无以家相乱王室。”②西夏置。总揽军国大事。世袭。奲都五年(1061)毅宗凉祚立梁氏为后,以其弟梁乙埋任此职。
春秋时代卿、大夫家中的管家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士不名家相、长妾。”疏:“家相,谓助知家事者也。长妾,妾之有子者也。士不得呼此二等人名也。”
官名。①西周置。掌王家政之官。《逸周书·祭公》: “汝无以家相乱王室。”②西夏置。总揽军国大事。世袭。奲都五年(1061)毅宗凉祚立梁氏为后,以其弟梁乙埋任此职。
春秋时代卿、大夫家中的管家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士不名家相、长妾。”疏:“家相,谓助知家事者也。长妾,妾之有子者也。士不得呼此二等人名也。”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稻仓中士,正二命;稻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稻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。共四员,左、右翼各二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。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唐置,掌收租、庸、青苗税,即掌钱谷的官员。唐制:中男(十六至二十岁)、丁男(二十一至五十九岁),每人授田一顷,每年交粟二石,叫做租。凡丁,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,若不服役,每日交绢三尺,叫做庸。
官署名。汉朝丞相府置,主管郡国上计,以掾主之。郡亦置。三国魏相国府置,有掾属各一人。晋初不设,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; 赵王伦为相国、增设掾一人。南朝宋、齐公府,北朝齐州府皆置,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。官
即钱谷师爷,简称“钱谷”,见“钱谷”条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宰相秦桧建议设置,自为提举,命侍从、台省寺监官、监司、守令上书,讨论省费裕国、强兵息民之法。数月即罢。
蒙古爵位名。《明史》作“吉囊”,地位仅次于汗,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。
学校名。夏代创设,以习射为主。夏代脱离原始社会,建立起家天下的奴隶制政权,有人不服,常起兵反抗,必须用武力加以镇压,于是建立起以车战为主的常备军,兵车的编制,中间一人御马,车左一人持弓,车右一人持矛,
转运使、副使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