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史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官名。北齐太常寺置太乐署令及丞,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。隋唐沿置,宋称太乐局,金称大乐署,均属太常寺。元代大乐署属太常礼仪院。参见“太乐局”、“大乐署”。
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明昌五年(公元1194年)罢都水掾,设勾当官二人,兴定五年(公元1221年)设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-756)以后,节度使、观察使及设团练使、防御使之州皆置,为幕职,由诸使自行辟举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(928)设刺史之州改防御判官而置,不得兼录事参军。宋朝置于各军事州,助理行政
专差御史名。明宣德二年(公元1427年)置,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,防止军官谎报空缺。御史执行清军任务,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。
官名。又称“元司马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晋国军制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中军司马隶属于中军尉,掌执军法。大夫爵。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,魏绛戮其仆。”杨伯峻注:“其仆,为扬干驾车者也
官名。西周始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乡里的行政长官。《令簋铭》: “舍三事命、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、众诸侯侯田男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,侯甸男邦伯; 越在内服,百僚庶尹,惟亚惟服宗
官制术语。指事功、劳绩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“自丞相以下,各奉职奏事,以傅奏其言,考试功能。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,厚加赏赐,至于子孙,终不改易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时置,张济、曹操、刘备皆曾任之。三国魏时与镇西、镇南、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,多授持节都督,出镇方面,二品。位在征东将军下,一般不与征东将军并置。蜀、吴亦置。晋朝定为三品,如为持节都督,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