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主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二十三年(446)七月庚辰,嘉禾生醴湖屯,屯主王世宗以闻。”唐朝属司农寺,每屯置屯主一员,属官有屯副、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等,职劝率营农、督敛地课。
杂任职名。唐司农寺诸屯以屯主、屯副主管,员额各一人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二十三年(446)七月庚辰,嘉禾生醴湖屯,屯主王世宗以闻。”唐朝属司农寺,每屯置屯主一员,属官有屯副、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等,职劝率营农、督敛地课。
杂任职名。唐司农寺诸屯以屯主、屯副主管,员额各一人。
官名。亦称御史里行使。唐贞观初,马周以布衣进用,太宗命于监察御史里行,自此始有里行之名。后遂为御史资浅者的加衔。龙朔元年(公元661年)置监察御史里行(又称监察里行使),武则天文明元年(公元684年)
参见“致仕”。清朝制度,官吏年老,自请退休,皇帝允许的,称自请休致;老不称职,或犯错误,强迫离职的,称勒令休致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,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,在此基础之上,授职先
官署名。参见“掌关防处”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三年(782)置,以江淮盐铁使、太常少卿包佶充任,与汴西两税使总天下山泽之利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。置使、副使。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见“敕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