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侍郎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寻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屯田郎。
官名。梁、陈及隋初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寻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屯田郎。
官名。梁、陈及隋初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魏时行施,《魏书·陆定国传》记定国于延兴五年(公元475年)坐事免官爵为兵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恰克图佐理专员公署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与恰克图三地各设佐理专员一人,职权与库伦办事大员相同,“总监视
政区名。见“双头州郡”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09)置。每局一或二人,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掌协理全局事务,议长有事故时,得代行其职权。
官名。少皞时设此官,掌管立秋立冬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丹鸟氏,司闭者也”。注:“丹鸟,鷩雉也,以立秋来,立冬去……历正之属官。”疏:“少皞氏以鸟名官,丹鸟氏司闭……立秋立冬谓之闭;此鸟以秋来冬去,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,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。(2) 州。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,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。(3) 府。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,如开府,则为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一品; 如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禄赐与“特进”同。十六国后赵沿置。十六国时沮渠蒙逊等曾推段业为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龙骧大将军、凉川牧、建康公,建立北凉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府之长官。明为正四品,清为从四品。管所属之府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:永昌府属孟定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次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