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法曹掾史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法曹从事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法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罇彝下士二人,掌礼器中罇彝之类。北周因之置司罇彝中士,正二命;司罇彝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
托病辞职。《战国策·秦第三》: “应侯因谢病,请归相印”。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
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,详见“九品官人之法”和“中正”。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,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,在州设大中正,在郡县设小中正;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,每十万人举一人,上报大
官名。北齐置,为尚书省右户曹长官,六品上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涿州 (今河北涿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职与属衙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合称四威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地位相当于安东将军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景祐三年(1036)置,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,以北排岸官兼领。后废。官署名。宋景祐三年(公元1036年)置,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,监官以北排岸官兼任,后罢废。
官名。西汉少府的属官有汤官令及丞。太官与汤宫有所分工,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太官主膳食。汤官主饼饵。”汤官仅管正餐以外的饮食。例如饮酒,正餐的饮酒由太官供给,正餐外的饮酒,则由汤官供给。东汉时废汤官令,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