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部分司
见“工部榷关”。
见“工部榷关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京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史令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中、从七品下。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观测天文,推算历法。官名。北魏等置,六品中,掌天文日历等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唐朝置,又称“库官”。德宗建中二年(781),于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甲库各设一人。掌保管、检勘甲库文件。满四年,量资授官。
郡分职吏名。北齐于上上郡以下诸郡均置仓督,隋唐沿其制置于州县。参见“州仓督”、“县仓督”。
官名。北宋初,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、福建路铸钱事,另设同提点铸钱事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始置江、浙、川、广、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,
宦官名。即内侍省内给事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内给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理户籍人口登计的官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司民协孤终。”《周礼·秋官》有“司民”,“中士六人,府三人,史六人,胥三人,徒三十人”,“掌登万民之数,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。辨其国中与其都鄙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见《鄂君启节铭》。
官名。清末大清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定额一人,正三品,简任,任期五年。总理全行事宜,并为该行理事会议长。
官署名。西夏仁宗乾祐(1170—1193)年间置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