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约第巴
唐古特官。第巴本为藏语“酋长”,后转为官名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前后藏各二人,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,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唐古特官。第巴本为藏语“酋长”,后转为官名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前后藏各二人,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,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汉朝官吏丧假之谓。汉初有“宁告之科”。哀帝即位后诏令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,以居家服丧。东汉光武时“绝宁告之典”。安帝元初三年(116)令大臣得行三年丧,建安年间复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外出或游猎时亦随同前往。充任此职者有士人。亦有宦者,多由中散迁任。见《魏书·苟颓传》、《阉宫传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又称脱思马田地招讨使司,兼掌军民政务。置招讨使二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步军营”。清朝负责京师警卫、稽查之机构。以官署设于北城,又称“北衙门”。初为正二品衙门,设步军统领及左、右翼总尉各一人,专管八旗步兵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。三十年兼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司事。太宗天会七年(1129)置于东京曷苏馆。章宗明昌四年(1193)废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景州刺史兼领,掌河仓漕运之事。其佐官有提举一员,正六品。勾当官,从八品,掌催都起运纲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① 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圣历二年(699)置,多安置其嬖宠之人,并用才能文学之士,侍奉宴乐,长官为监,置一员,有丞、主簿等官,并置内供奉六员。次年改名天骐府,旋改奉宸府,长官为令,另置奉宸侍郎、奉宸内供奉
官名。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,清天聪八年(公元1634年)归附于清王朝,崇德元年(公元1636年)编为两旗,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,并予世袭,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,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,往驻其地,仍给
官署合称。即京师东市(都会)、西市(利人),东都东市(丰都)、南市(大同)、北京(通远)五署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隶太府寺,各置令一员,正八品,掌市场财贸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