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奉翰林文字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
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林兼国史院置应奉翰林文字,于蒙古翰林院置应奉,所掌与金应奉翰林文字同。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
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林兼国史院置应奉翰林文字,于蒙古翰林院置应奉,所掌与金应奉翰林文字同。
汉时西域东、西且弥国的国君皆称且弥侯。西且弥侯属下有左右将、左右骑君各一人。东且弥侯属下有左右都尉各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将作监置,员额二百六十人,为有工资待遇的工匠。
“司徒”尊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徒”。官名,即司徒。《尚书·大传》: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一曰司马公,一曰司空公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徒,
嫔妃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九嫔第七,正二品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为正二品内命妇。官名。隋朝宫中女官有“充仪”,为九嫔之一。参看“充依”条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曹,设左司录事、右司录事各一人,分领六曹之事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吏房、枢机房、兵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承旨司设有,为六房之一。属中书门下者掌财币军储、户口版籍、租调漕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一员,管理本监庶务。唐朝国子监置一员,正八品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为从七品下,掌印,勾督监事; 七学学生有不可教者,举免之。北宋仁宗景祐二年(1035)置,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皇帝近侍亲信。间有左、右之分,多以他官兼领。北齐时门下省领左、右局,置左、右四人,从五品。隋唐五代亦置。一为殿中省所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所置,无定员,秩正七品上,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,主管内部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