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主
魏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长官的泛称,相对本府僚佐、属吏而言。《魏书·辛纂传》: “稍转太尉骑兵参军,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。”
佐吏、幕僚称所属长官为府主。晋朝潘安仁(岳)《闲居赋序》:“今天子谅闇之际,领太傅主簿。府主诛,除名为民;俄而复官,除长安令。”《北齐书·王昕传》:“太尉汝南王悦,辟骑兵参军……频召不至,悦乃自旨呼之,曰:‘怀其而忽府主,可谓仁乎?’”
魏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长官的泛称,相对本府僚佐、属吏而言。《魏书·辛纂传》: “稍转太尉骑兵参军,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。”
佐吏、幕僚称所属长官为府主。晋朝潘安仁(岳)《闲居赋序》:“今天子谅闇之际,领太傅主簿。府主诛,除名为民;俄而复官,除长安令。”《北齐书·王昕传》:“太尉汝南王悦,辟骑兵参军……频召不至,悦乃自旨呼之,曰:‘怀其而忽府主,可谓仁乎?’”
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郡学博士”。
①官名。南宋乡兵之统兵官。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五部为一社。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,由社内推选。掌统一社之兵。绍兴 (1131~1162) 初罢。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
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。高于行参军。亦直称为“参军”或“参军事”。官名。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,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。参见“行参军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右六司信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(比仆射)下。
官名,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列于内署(见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);俸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,汉朝郡守的属吏,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,有的属功曹。后世无。
官名。①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东汉献帝延康元年(220)置中正,评定士族品第。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在郡中正之上设州大中正,核实郡中正所报的品、状,主管州内士族品第的评定,并有推举和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详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矫称上命的贪官污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元狩六年诏:“将百姓所安殊路,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?”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“虔,固也。矫称上命以货贿用为固。”又引韦昭:“凡称诈为矫,强取为虔。”假托上命的贪官污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六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