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收课税副使
官名。元朝置。太宗二年(1230),以赵昉、刘桓、王贞、刘子振、高廷英、贾从、王锐、侯显、程泰、李天翼十人分任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征收课税副使,辅佐各路征收课税使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太宗二年(1230),以赵昉、刘桓、王贞、刘子振、高廷英、贾从、王锐、侯显、程泰、李天翼十人分任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征收课税副使,辅佐各路征收课税使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监门府将军为之,置二员,从三品,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出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职掌,无定员、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五员,正四品,位同美人; 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承闺五人以代美人,秩正四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管祭祀诸神的烹宰及行礼等事务,属太常寺。以太宰署令为长官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,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调动官员称札调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戎右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,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,上士二人,以勇士为之,衣甲,居王戎车之右,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