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即“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
即开国之君的辅弼大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齐王芳传》:“冬十一月,祫祭太祖庙,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。”
朝会时所执的手板,有事则书于其上,以备遗亡。西周春秋时已有用笏之制,自天子至士皆执笏。《礼记·玉藻》说:“笏, 天子以球玉, 诸侯以象,大夫以鱼须文竹,士竹,本象可也”。集解引孙希旦说:“象,象牙也,
府的等级之一。金制各路首府以外的府称为散府。元代散府为属于路的府。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掌内府尚供衣服。
官署中的杂差官吏。《宋史·田敏传》:“田敏,字子俊,本易州牙吏。”
妃嫔名号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聪大怒,命斩之。上夫人王氏叩头乞哀,乃囚之诏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