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十二部
明初户部分部之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等十二属部。四川部兼领云南。每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。每一属部内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。宣德十年 (1435) 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。参见“户部十三司”。
明初户部分部之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等十二属部。四川部兼领云南。每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。每一属部内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。宣德十年 (1435) 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。参见“户部十三司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郊鄙。《恒簋铭》: “命汝更口克司直鄙。”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有丞。辩铜即分别铜之种类。为上林三官之一,掌铸钱原料,与钟官令同主铸钱。武帝元鼎四年(前113),悉禁郡国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东汉省。
吏员名。即下都军使。宋置,属殿中省尚辇局。员额一千人,掌奉供御舆辇,旧亦祗应殿阁使用。其地位次于正供、次供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,唐沿置于亲王府,掌教内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隶中政院,正三品衙门。设卿四人,下有少卿、丞等。领尚工署、赞仪署、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,掌中宫百工营缮及地产、牲畜,以供给膳服、赐予之用。明洪武六年(1372)置,专纠内
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从二品。
官名。唐置毡坊使与毯坊使,分掌毡、毯制作之事。至五代合为毡毯使,参见该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武阶官概称。因武臣有东、西班诸司使副及横行诸使,故名。有时也泛指入朝列班的全体文武官员。宋代武官阶的概称。因为宋代武官阶有横行,东、西班诸司使及三班等,朝会时分行排在东、西及横列,故以班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次官,置四员,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丞,置二员,从八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去方字为中尚丞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即“总兵官”。官名。明置,派将出征,设总兵官、副总兵官,挂印称将军,由公、侯、伯、都督担任。后来统兵镇守,遂成一方武官重职。清沿明制,在各省置总兵,掌一镇军政,统辖本标官兵,位在提督之下,分防等事,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