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入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改京官,必须先任县令,称为须入。南宋宁宗庆元(1195—1200)中,规定除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外,皆须任县令。其后,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并须作亲民官一次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次改京官, 须先差充知县或县令,称为“须入”。庆元初规定,凡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则不在此例。庆元五年(公元1199年)又规定凡大理事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须作亲民官(如知州、知县等地方行政长官)一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改京官,必须先任县令,称为须入。南宋宁宗庆元(1195—1200)中,规定除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外,皆须任县令。其后,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并须作亲民官一次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次改京官, 须先差充知县或县令,称为“须入”。庆元初规定,凡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则不在此例。庆元五年(公元1199年)又规定凡大理事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须作亲民官(如知州、知县等地方行政长官)一次。
官署名,掌卖官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初开西邸卖官,自关内侯、虎贲、羽林,入钱各有差。私令左右卖公卿,公千万,卿五百万。”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、宝盖、缨络等物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属“县司法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副率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天圣元年 (1023) 置,以枢密副使张士逊、参知政事吕夷简、鲁宗道总领,掌考校茶、盐、矾税岁入登耗,更立新法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设都总管等职,掌军政。
官名。西汉丞相府、东汉三公府属吏,主东曹,职掌二千石长吏选择迁除。东汉秩比四百石。三国两晋公府沿置。两晋末以参军代之,秩四百石,后罢。十六国亦多置。官名。西汉丞相府,东汉三公府皆置。汉朝公府办事分曹,
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。
①官名。清朝新疆布鲁特 (今柯尔克孜族)各部之首领,职权、地位与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略同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定为二品至七品不等。②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令五家为比,使
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