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军管理处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及内务府护军统领,一切旗务均归护军管理处办理。“专任清廷警察;负完全稽查保卫之责”。管理处以都护使与副都护使为正副长官,内部分置总务、司法两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等,并直辖警察队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及内务府护军统领,一切旗务均归护军管理处办理。“专任清廷警察;负完全稽查保卫之责”。管理处以都护使与副都护使为正副长官,内部分置总务、司法两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等,并直辖警察队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下级武官。设于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、三旗包衣前锋营,以及火器营、健锐营等诸军营。以冠为金顶蓝翎故名。均为正九品。属护军者十五人,掌治营务。属前锋营者十二人,掌习马上技艺。属火器营者一百二
① 官名。隋朝谒者台之职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设,四十人,正七品,主出使。北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置,为新寄禄官,从八品,取代旧寄禄官光禄、卫尉寺丞、将作监丞。② 散阶称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
工厂检查人员培训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工厂检查人员养成所规则》规定,工厂检查员应行训练的事项为:工厂工人各项统计的训练,工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列传》:“(孝明帝)孝昌(525—527)初,(封津)除中侍中,加征虏将军,仍除崇训太仆,领宫室都将,冀州大中正。”参见“都将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光禄勋置,十一班,位列十二卿,掌宫殿门户及一部分宫廷供御事务。有丞、功曹等属官,领守宫、黄门、华林园、暴室等令。陈因之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光禄寺长官,掌宫殿门
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周朝称宗室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故《诗》云: ‘惠于宗公,神罔时恫。,”韦昭注: “宗公,大臣也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守卫王宫。陈梦家《西周铜器断代》:“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”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守宫盘》记“王在周,周师光守宫事,周师,不,易守宫丝束,蔖五,蔖二,马匹,毳布三,
又作“鄂尔布”。满语。汉译作“鹿角兵”,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置。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(初为四名),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典牧令。东晋省。官名。为晋代典牧令的佐官。见“典牧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