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寺务司
即“寺务司”。
即“寺务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正三命。掌皇帝祭祀、临朝、出巡所用的各种服冕。下设司服中土以佐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臣下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章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“谊数上疏陈政事。”
专差御史名。清初沿明提督操江之制,置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,员额二人,掌江防之事。顺治六年(公元1649年)省。
官制用语。原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,因列榜有次第,故称之。唐朝秀才、进士等科取中者即称及第。宋朝以后,进士科唯有中在第一甲者称及第。明、清时第一甲唯取三名,故及第成为极高荣誉,为应考士人所企羡。宋朝以后的
太平天国杂职官的属官,掌理文书工作。《贼情汇纂》卷三说:“凡一切同职官均有书理,但概称书使。”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家令寺置内坊令及丞,掌知閤内诸事。参见“太子典内”。
官名。即都官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员外郎。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县市令的属员。见“县市令”。
官名。西夏职位权位之一。西夏语音“六合尼正”,与中等司等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