族中承袭佐领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族中承管佐领”。凡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及族人合编之佐领,或无根由佐领经一家管过五世以上者,佐领员缺于族人中通行拣选世管,名为族中承袭佐领。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族中承管佐领”。凡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及族人合编之佐领,或无根由佐领经一家管过五世以上者,佐领员缺于族人中通行拣选世管,名为族中承袭佐领。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对于从事若干职业的人不许入仕。汉初规定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入仕,如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“孝惠、高后时,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。”同书《贡禹传》记“孝文帝时, 贾人、赘婿皆禁锢不得为吏。”
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
官名。明朝于陕西设有抚治商洛道,专理安抚流民等事,为本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在陕西置抚治商洛道,湖广又有抚民、抚苗道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
官名。亦简称“御史”、“侍御”。西汉为御史大夫属官,由御史中丞统领,入侍禁中兰台,给事殿中,故名。(时别有御史三十员,居御史大夫府,监察百官) 员十五人,秩六百石,掌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,监察文武官员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部以佐领为旗的单位,以一百五十丁置一人;其不足半数者,称半分佐领,置半分佐领一人,但佐领的丁数并无一定,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地方各旗旗众散逸,而残留本旗者往往达不到半数。佐领之职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清朝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奉宗庙祭祀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隶大司农司。大司农司罢,改隶太常寺。二十二年复隶大司农司。置署令、署丞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