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保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为密保或暗保。
清制,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明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:“武平七年(576),周武平齐(彪),与阳休之、袁聿修等十八人同勑入京,授仪同大将军、司成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
宋朝干办公事省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宋朝制度,凡大都督府、制置使、宣谕使,都设干办官,或干办公事,以备差遣,无定员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六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即位列第五品诸将军的泛称。《宋书·顾琛传》: “元凶弑立,分会稽五郡置会州,以(刘)诞为刺史,即以琛为会稽太守,加五品将军,置将佐。”南朝宋以鹰扬至凌江诸将军为五品。
官名。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《新唐书·高祖纪》: 武德元年(618)六月“赵国公世民为尚书令,裴寂为尚书右仆射,知政事,刘文静为纳言,隋民部尚书萧瑀、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为内史令。”罢此衔者即罢宰相之职,《
官名合称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十六卫最高长官,每卫一人,从二品,位大将军之上。宋朝沿置,为环卫官,唯左右金吾卫、左右卫上将军为从二品,余皆为从三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汉译为“前锋统领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仓曹主仓谷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仓曹掾、属各一人,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丞相府复置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;蜀置掾一人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
东宫官职。《梁书·徐勉传》: “频表解宫职,优诏不许。”时勉任太子詹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