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校官

校官

① 官立学校。西汉置于郡国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 “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,为吏民行丧嫁娶礼。”平帝时郡国置学,县、邑、道、侯国之学曰校。东汉仍置于郡。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,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,选其乡才俊之士为教师。②三国时“校事”、“中书典校”等官的别称。


1、学官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建安八年秋七月: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永平十年:“召校官弟子作雅乐,奏《鹿鸣》,帝自御埙篪和之。”注:“校,学也。”

2、侦察官,掌刺探军民情况(言行),为国君或执政者的耳目。三国时吴设此官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诸葛恪传》:“恪更拜太傅。于是罢视听,息校官,原逋责,除关税,事崇恩泽,众莫不悦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甲头

    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
  • 试署

   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清制,官员初任, 多系署职, 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规定:“署职各官,历俸二年,果有实政,该督抚具题,吏部覆准,方与各官较俸升转。”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,间有延长和缩短。王

  • 稻田守丛草吏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垦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
  • 员外官

   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。魏晋南北朝或置,初无员额,后亦定员。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,无实际职事。唐高宗永徽五年(654)亦置,中宗神龙(705—707)以后大增,玄宗开元二年(714)悉罢,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

  • 伊都章京

    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
  • 警法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
  • 五邑走马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主管五邑的马政。《元年师兑簋铭》:“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,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、五邑走马。”

  • 司甲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甲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甲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甲”。

  • 管理火药局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。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。由本部堂官於满、汉司员、笔帖式内派委,无定员。

  • 统府直兵

    北齐州军府的侍卫队长。见“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