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式郎中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教育事项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支计出入,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之事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下设两科:度支科,掌本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及本部每年收支的预算、决算及教育恩给事项,管理本部所有财产器物,核算各省教育费用;建
武官名。金置兵马钤辖于各府州,秩从六品,员额一人,掌巡捕盗贼。若有盗警,则总押随处巡检与县尉并力擒捕。下设司吏二人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主事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参卿不是官名,是对参军、参谋的敬称;《全唐诗》十耿《送绛州郭参军》:“人传府公政记室有参卿。”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都官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 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俘隶簿录,给衣粮医药,而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,分通议大夫置。绍圣二年 (1095),复为通议大夫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、掌阿克苏回城事务。属官有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初为职衔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,太傅、太尉、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。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、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