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江提举司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军事编制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,即五营中之中营,共大帅八人,亦称“中权亲军”或“中权营”。参见“五营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贸易买卖。《善夫山鼎铭》:“王曰:‘山, 命汝官司饮、 献人于, 用作司贾,毋敢不善。’”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子弟。
爵名,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三等。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:“吴太伯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“《国语》曰:黄池之会,晋定公使谓吴王夫差曰‘夫命圭有命,因曰吴伯,不曰吴王,’是吴本伯爵也。”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
官名。明朝于河南省置。为本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及按察使佐官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专管黄河防汛、水利诸事务。专职道员名。明清时设置。明代布政使司左右参政与按察使司副使有以管理河务为
官署名。辽于诸路设置,掌畜牧之事,属北面群牧官。设某群太保、某群侍中、某群敞使等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种植水稻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稻人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稼下地”,“作田,凡稼泽,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,泽草所生,种之芒种”。官名。周朝设此官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团的副长官,由中校或少校充任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六年 (718) 改乾元院置,设使及检校官,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; 八年,加文学直、修撰、校理、刊正、校勘官;十一年,置丽正院修书学士; 光顺门外,亦置; 十二年,东都明福门外亦置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吏部置,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、 轴、 朱胶等。 宋初属尚书省, 分设兵、吏、司封、司勋四司告身案,掌文武官、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置提举一人,以知制诰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