潭州行省
见“湖广行省”。
见“湖广行省”。
清代由将军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堂主事二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左、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。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、修造各处船只等事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从七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清朝侍卫之一种。次于御前侍卫。掌翊卫近御,常日直班内廷。于蒙古王公内特简,无定员。由御前大臣统领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前侍卫”。
官名。秦置,员二人,为治粟内史副职,秩千石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治粟内史更名大农令后改名大农丞。官名,汉置,为治粟内史之副,员二人,佐其行职事,后改称大农丞。参看“治粟内史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官局,员六人。从七品,唐朝改正七品,二人,为司闱之佐,协掌宫闱管键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名。春秋时秦国置。军队将官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“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婴齐、蔡侯、许男、秦右大夫说,宋华元、陈公孙宁、卫孙良夫、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。”《襄公十一年》: “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