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务监督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改各省盐运使为盐务正监督,省盐法道,改置副监督,统辖于盐政大臣,掌察场民生计、商民行息、水陆运输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改各省盐运使为盐务正监督,省盐法道,改置副监督,统辖于盐政大臣,掌察场民生计、商民行息、水陆运输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元年、(公元907年),九月置左右天兴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,以亲王为军使。
官名,三国魏置,用来封少数民族君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》:“其官有魏率善、邑君、归义侯、中郎将、都尉、伯长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,故左、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北齐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名。南朝宋孝武帝初置,以代都水使者之职,旋复故。官名,西汉置。西汉时水衡属官有令、长、丞、尉二十余人,分掌上林苑中宫、馆、台、市、禽兽等事。令、长负责本单位全面,丞为令佐,或独掌一面,尉掌治安保卫。
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除府字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