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渠掾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刑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铠曹长官。南朝齐公府、将军府置。梁沿置,自三班至流外五班,陈自八品至九品。北魏公府、将军府置,七品上至九品。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置,自六品上至七品上。隋朝诸卫率府、王府置,自从七品上至视从八品
清朝官制用语,即入值办事之意。清制,凡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,即称在某处某官上行走。如御前大臣上行走、军机大臣上行走、南书房行走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。又派往某处学习亦称行走。凡本来有官职,又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大典礼的仪制事项,职官设置不详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翰林院”。
汉朝官员上书称病请假或辞职之谓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即日父子俱移病,满三月赐告,广遂称笃,上疏乞骸骨。”
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置,为礼部主客司之副长官,员一人,佐长官侍郎掌司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称司蕃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称。置一员,从六品上,佐长官郎中掌司事。五代沿置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,掌供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薪炭及席荐等物,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同农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等。掌收储薪炭,以供宫城及宿卫
官制用语。又称增给,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。宋制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,除本官正俸料钱、衣粮外,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、米等,称为添支。北宋前期,权三司使、知开封府,百千;权发遣三司使,五十千; 玉清昭应宫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