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渠掾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隶鸿胪寺。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。可作为起家官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,秩八品。北魏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上。
参见“右中兵郎”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,掌文书簿籍之事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为京兆尹时“使主簿持教告(絮)舜……。”
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侍郎改称。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野庐氏下士六人,掌通达道路交通及其禁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野庐中士,正二命;野庐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中置,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,员二人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