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人事处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,得分股办事,设股长及助理员。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。民国三十四年(公元1945年)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、广东及湖北三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,得分股办事,设股长及助理员。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。民国三十四年(公元1945年)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、广东及湖北三省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编辑印发临时政府公报。
唐朝宰相名号,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高宗以后渐少,玄宗以后不复用此号。参见“机密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(993)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(1001)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
官名。西周置。周王左右近侍之臣。一说即“寺人”“内小臣”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 “左右携仆”。孔安国传: “左右携持器物之仆”。孔颖达疏: “谓寺人、内小臣等也”。
官名。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。咸丰五年(1855),捻军各路结为联盟,改编为五色总旗,每旗之统帅即称“总目”。
明制,派御史巡按地方,其职任有七,称为巡按七察。其内容为:“雪冤狱,清军役、正官风、劾官奸、清属吏、正法犯、肃盗匪。
官名,王莽以颍川郡为左队。郡守为大夫。《后汉书·鲍永传》:“左队大夫逯并素好士。”参看“六队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永乐 (1403—1424) 前期,但尚未公之于众。十八年(1420) 迁都北京,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,始为世所共知。设掌印太监一人,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
官名。①掌管宗室事务的官员。西汉末亦名宗卿师,郡国皆置。时王莽居摄,以其监视刘姓宗室活动。由二千石中选有德义者充任。纠察教训宗室。有不从教令者,因邮亭书言宗伯以闻。晋朝沿置。武帝咸宁三年(277)因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