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名。清朝外吏之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承差乃总督、巡抚衙门之办事人员。详见“吏”。清朝官署中一般书吏的通称,也叫“经承”,如堂吏、门吏、都吏等。
官名。宋朝少府监属吏,员二人,掌旌节制造之事。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旌节官二人,掌旌节之事。
官名。元皇庆中置上都尚饮局,属光禄寺,秩正五品,掌同大都尚饮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吏的俸禄。又指在官食禄。《论语·宪问》:“邦有道,谷; 邦无道,谷,耻也。”
官名。三国时魏置,属中书省,秩第七品,掌呈奏。高贵乡公时改为通事都尉,旋又改为通事侍郎。蜀吴均无此职。
官署名。① 见“营缮清吏司”。②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原工部营缮司改设,归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。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,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,保存古迹,调查寺庙等事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隋代于乡下置族,由四闾(一百家)组成,置族正以管理之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嘉靖(1522—1566)中革副使。掌收贮弓箭、弦条、盔甲等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贮河南等处解到盔甲、弓箭、刀等物,以备奏准支给。以掌库一人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水州、隆萃、大牧、遂宁四苑,苑设圉长一人,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。隶于漕运总督。漕粮北上,各省漕船分帮,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,协助领运千总督运,三年无误,以卫千总推用。咸丰三年 (1853) 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