矢人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。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,其内容一为正身,二为勤民,三为抚孤,四为敦本,五为修人。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,惟作某些调整,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, 如强调农桑,增加市赋等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爵制。汉朝武帝元朔六年(前123)置,以奖励军功。据《汉书·食货志》注引臣瓒曰,《茂陵中书》载有武功爵,一级曰造士,二级曰闲舆卫,三级曰良士,四级曰元戎士,五级曰官首,六级曰秉铎,七级曰千夫,八级曰乐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即“甘肃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 中于各郡王府置,一人,具体职掌不详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初罢。
①爵名。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高一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
选举制度。唐、宋贡举考试内容之一,以经义考进士和诸科举人,命其笔答,称为墨义。北宋神宗熙宁四年(1071)罢明经科,进士科亦罢考墨义。科举考试方法之一。此法是一种简单的笔试问答,只要熟读经文和注疏就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