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禁兵

禁兵

亦称禁军,原指皇帝的亲兵,北宋时用作正规军的称号。宋初挑选琵琶腿(大腿粗壮)、车轴身(肩宽腰细)、高度适中(五尺五寸至五尺六寸)、体力强壮的军人,充当禁军,集中京师,成为全国的正规军。各赐以美名为番号,有捧日、天武、龙卫、神卫诸称,其中捧日、天武二军由殿前司统辖,龙卫军由侍卫马军司统辖,神卫军由侍卫步军司统辖。两司所辖的禁军称为上四军,其兵士称为上禁军,月俸一贯,其下禁军又分中军与下军两等,其兵士也依次称为中禁兵和下禁兵,前者月俸为五百文、七百文;后者月俸为三百文、四百文。上中下各军按兵力多寡,上禁军分厢、军、指挥(营)、都四级编制,中下禁军无厢一级编制。禁军驻守京城,轮流更戍各地,名义是习勤苦、均劳逸,实际是要兵没有固定的将,将没有熟识的兵,不容易发生叛变。到外地更戍的禁军各有屯驻、驻泊和就粮诸名目。屯于诸州者称为屯驻,非戍于内地诸州而屯戍于边郡要地者称为驻泊,所谓就粮,就是将禁兵移屯到粮草丰足之区,以便人马就食,上述三种更戍外地的禁军既受安抚使、经略使、经略安抚使、都部署、副都部署、部署、副部署、都钤辖、钤辖、副钤辖、都监、副都监、监押等诸率臣管辖,也受三衙的节制。戍期各有定限, 限满后即回驻京城,后来就粮禁兵即长期驻在地方。到神宗时,变而为将兵之法,部分诸路之兵,列将屯戍,使兵知其将,将熟其兵。据《宋史·兵志》记载, 实行将兵法时全国共设九十二将,将既指领兵的正将与副将,亦为军队的编制单位。一将的兵额,一般为几千人,多者达万余人,东南地区兵不满三千者则只置单将。凡统属于将的禁兵称为系将禁兵,不统属于将的少数禁兵称为不系将禁兵;而屯驻京师的大量禁兵亦不实行将兵法,称为在京禁军。至北宋中叶,禁兵数额增至八十万。北宋亡后,禁兵主力大部溃散。南宋时以各地屯驻大军代替禁军成为正规军。而各地系将禁兵与不系将禁兵成为专供杂役的队伍,不参加作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曹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
  • 明堂大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掌营建明堂等。《魏书》卷六七《崔励传》: “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,以励为长史。”亦称营明堂大将。

  • 南京店宅务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南京(今河南开封)的房屋地产管理机构。参见“店宅务”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管房地基,征收官钱,检料修造,摧毁房舍。其官有管勾四员,正九品,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。属员有攒典,左右厢各五人

  • 内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侍从禁闱,任用士人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杨椿“以端慎小心,专司医药,迁内给事,与兄播并侍禁闱。”隋朝为宦官,于内侍省置四员,从五品下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承直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

  • 州兼理司法长官

    (1)西汉分全国为十三监察区,监察区长官的名称,在京师地区为司隶校尉,掌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各郡;其他十二监察区的长官称为刺史,所部各郡国的行政与司法均受其监督,有权过问重大的司法案件。有关司法的属官有

  • 上林署提点

    官名。金朝上林署长官,主管上林苑事。章宗泰和八年 (1208) 设,秩从五品。大安二年(1210)罢。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诸苑园池沼、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。其下有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;直

  • 木作

   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。与石作、瓦作、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
  • 内算官

    官名。南诏望苴蛮官,代王裁处,以付六曹。

  • 考功清吏司收发处

   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三月设立,掌收发本司阁钞折件、京外各项公文,并稽核本司支销各款。

  • 州长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州长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