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
见“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见“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署名。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初时称矿厂警察,旋改称矿业警察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矿业警察条例》规定,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,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即司农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卿。
官名。北齐始置,协助四门博士教授四门学生,员二十人。隋初沿置,员五人,从九品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国子监四门馆置三至六人,从八品上,职掌如故。学管名,清朝置,三人,正八品上,掌佐博士教授学生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升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御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。掌宫禁宿卫,大朝会则被青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左厢仪仗,次立左威卫之下,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
武举别称。宋代称武科为右科。参见“武科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为帝母、帝祖母属官,主驭,掌车马,秩二千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大长秋》:“帝祖母称长信宫,故有长信少府……仆为太仆,皆二千石,在少府上。其崩则省,不常置。”《通典·职官·诸卿·内侍省》:
吏员名。元代于吏部置,员额五人,掌缮写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