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为“巴牙喇营”的统领官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纛章京”汉译名为“护军统领”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,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掌入居塞内的五部匈奴事务,下设左部、右部、南部、北部、中部都尉,分治各部。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 “杨骏辅政,以元海为建威将军、五部大都督,封汉光乡侯。”
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, 如清朝亲王年俸银一万两,世子年俸银六千两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粮食部,执行粮食管制的法令。设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山东济南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① 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都元帅府、大宗正府、司农司、大兴府等官署之首领官。各署一至二员,品秩正七品至正八品不等。掌付事勾稽、省署文牍,总录诸案之事。多以识女真、汉字者充任。元朝沿置。设于户部、礼部、兵部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主管山陵事务。设提点山陵、令、丞、直长诸官。提点山陵秩正五品,由涿州刺史兼领; 令、丞掌守山陵、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苴长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