训科
官名。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。每县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。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沿明制设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,咨部给札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。每县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。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沿明制设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,咨部给札。
官署名。① 即枢密院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枢密院置,院使、副使各一人,直学士二人,后改为直崇政院;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复为枢密院。参见“枢密院”。②即资正院,元惠宗至元六年十二月(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、军士、军用文官、旗绿防营各员弁,陆军各学堂职员、学生之叙勋、奖赏、恤典、荫袭、世职、请封、加级、记录,以及土司承袭等事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职官合称。唐宋合称门下省与中书省为两省。宋制以门下省的给事中、起居郎、左散骑常侍、左司谏、左正言与中书省的中书舍人、起居舍人、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通称为两省官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各有寺副一人,为寺正的副职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,其地位次于帮办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为匈奴语音译,亦译作且渠。分置左、右,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一人,为行在皇城司长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