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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。②官名。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。
①西周时期典狱官审问罪犯的程式。②官名。西周时期负责审问罪犯的官吏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及十六国后赵皆置。典刑狱。官名。见“公府理曹”。
官名。宋置,原系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。嘉定六年(公元1213年),诏以曾经担任过知县和通判资序的人充任。小使臣省罢,内侍官改以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。九年罢。二十八年,于靖江府置咨议所,再置咨议一人。成祖即位,改咨议所为长史司,遂罢。清末陆军部亦置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兵部为陆军部,分属承政、参议两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以司长为主官, 下设设计、测绘、警备、海事四科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大兴府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、审阅案卷,总录诸案之事。
见 “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改右府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,后定名为右千牛卫。参见“右千牛卫”。
官名。即工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