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记室

记室

①官名。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,具体名称不一,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,郡府有主记室史,县府有记室史,皆主文书表报。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。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、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名目,省称记室。宋朝太宗雍熙二年(985)诸王府置记室参军,以常参官兼任,掌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。明朝洪武二十八年(1395)靖江王府所属谘议所置,员一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各王府皆置二人,掌文书。成祖即位,皆罢。② 官署名。西晋于丞相府置,为诸曹之一,设参军为长官,专掌文疏表章。南北朝、隋唐,诸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以参军主其事。


1、官名。汉朝公府置“记室令史,主上章表报书记”;郡府置“主记室史,主录记书,催期会”;县府置记室史,掌文书表报。其后魏晋南北朝皆沿置。两晋南北朝除记室史外,还有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。宋太宗雍熙年间诸王府置记室参军,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。明初诸王府置,掌文书,成祖即位后皆罢。

2、官署名。西晋丞相府置,为诸曹之一,以参军为长官,掌文书表章。其后,南北朝,隋、唐各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仍以参军为其长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五》、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琳传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、中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·亲王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总领左右护卫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总领左右护卫司”。

  • 河标

   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

  • 墨绶长吏

    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六百石以上,皆长吏也。”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令司隶校尉、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,与计(吏)偕上。

  • 邑有司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主管一邑的行政官长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管子对曰:‘制鄙。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。’”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桓公曰: ‘五鄙柰何? ’管子对曰”:“‘六轨为邑,邑有司”。官名。春秋时齐国

  • 劲武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。六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六品上。

  • 儒士

    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儒士只设于礼部。例由经承转补,食粮三年,用府检校、典史。详见“吏”。

  • 捉钱令史

    唐高祖、太宗时置公廨本钱,为诸司办公费用,以诸司令史主之,号捉钱令史; 每司九人,补于吏部,岁满授官。一度废置。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。

  • 上计掾

    官名。东汉、三国、南朝宋、齐及十六国前燕等均置,为县(道)郡国派赴上级机关或京师呈递计簿的属吏。亦称上计掾史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计掾,掌从主计吏到京师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

  • 殿前副都指挥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后周始置,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,为统兵官之一,位殿前都指挥使下、殿前都虞候上,以刺史以上充,徽宗政和(1114)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。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殿前司”。

  • 暴室署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长秋。光禄卿下别有暴室令。官署名。梁置,属长秋寺。其职掌见“暴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