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刑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详刑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详刑寺”。
辽官名。太常寺官员。掌文书簿册之类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家居被召, 因需缺而预补者, 称为添注。
官署名。即唐朝太府寺京城长安 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 东、西、南、北诸市署,分掌诸市财货交易、度量器物,辨其真伪轻重,各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另有录事、典事等属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九年(1182)置,设提领一人,监官二人,掌桩管米收藏之事,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。属吏有职级一人,主管文字一人,贴司一人,手分一人。隶司农寺。
见“掇尔契达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。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,地位仅高于偏、裨将军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主管五邑的马政。《元年师兑簋铭》:“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,匹师和父司左右走马、五邑走马。”
职役名。宋代有甲头,亦称甲首。明代里甲制度,一甲共十人,推一人为首,称为甲首。参见“里甲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。后罢。